医学检验学院仪器设备申报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4-05-15 点击数:

医学检验学院仪器设备申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仪器设备申报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申报效率,参照《齐鲁医药学院采购业务流程实施细则》(鲁医资字〔20242号)《齐鲁医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鲁医资字〔20243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仪器设备是指教学仪器设备、科研仪器设备、虚拟仿真软件等。

第二章 制定仪器设备申报计划

第三条 申报计划的编制。仪器设备的申报尽量根据学校通知走集采的申报计划,一般每年集体申报一次,由教科研办公室根据学校下发的教科研仪器设备申报的通知节点、并结合学院编制的《年度招标采购计划》来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急需仪器设备、教科研急需仪器设备可按相关规定单独采购。

第四条 编制申报项目清单。结合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确定采购需求,据实进行项目清单编写。申报项目清单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单位、数量、预算单价、预算总价、到货时间等。清单编制应全面、准确、详实、合理,不得随意调整,不得设置指向性、排他性要求。

第五条 学院内申报流程。教学仪器设备、虚拟仿真软件等由各教研室的课程负责人与实验带教老师共同商讨申报需求,并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科研设备由相关教师填写申报书。申报书的编写人员要对采购申请的编制质量负责,并签字确认后交至教研室主任汇总,教研室主任应负责对招标采购申请各项条款的审核,并签字确认。最后以教研室为单位上交教科研办公室进行审核、上报。

第六条 申报计划的审批、上报。招标采购业务申请指定专人与资产管理处对接,符合学校自行招标的项目应在计划定标时间前40日报至资产管理处,符合集团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在计划定标时间前50日报至资产管理处;采用邀请招标、单一来源、直接委托采购方式的,应在计划定标时间前30日报至资产管理处;对于执行集团集采的项目,应在计划定标时间前20日报至资产管理处;重大及复杂采购项目,应适当提前报送。招标采购业务申请由学院负责人、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处、审计与法务部、资产管理处分管领导签批。

第七条 零星采购。根据《齐鲁医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鲁医资字〔20243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可对集团集采项目以外的单项或年度内累计采购估算值人民币10 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物资进行采购。仪器设备的零星采购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医学检验学院零星物资询价采购实施细则》进行采购。

第三章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医学检验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齐鲁医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书》

医学检验学院

2024320

附件1

齐鲁医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书

使用方向(□教学 □科研


申请部门



院(部): 实验(训)中心: 教研室:

字: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性能参数


单位


数量


必配附件


参考厂家


预计金额

(万元)




申请理由

1、 设备承担教学实验任务分析 主要列出专业、班级、课程、实验项目、课时等。


2、 设备承担科研工作情况分析 主要列出课题名称、级别、负责人、开机时数等。


3、 设备承担其它方面的任务。











设备利用率预计


1、 承担人才培养情况(按年度)

其中

受益人数

完成实验数

开机时数

本科生




专科生




其他人员




合计





2设备利用情况

使用机时数


定额机时数


利用率


3、其他方面说明


教研室主任签字:

学院现有同类设备情况说明


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是否有安装场所(房间)?水电是否需要改造?其它辅助设施是否完善?

部门专家论证意见


(设备要组织3人以上专家论证)



各专家签字:

院系部

意见



院(部)负责人签字: 教学负责人签字:

校内外专家论证意见


(总价2万元设备要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



各专家签字:

分管校长意见


签字:

备注


注:1、整体实验室建设方案设备需要填写《齐鲁医药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个别概念的说明:

1)设备使用机时数:预计使用年度内设备使用机时数。

2)定额机时数:

通用设备1080小时/年,公式:6小时×5天×36=1080小时。

专用设备(如医疗实验设备)720小时/年,公式:4小时×5天×36=720小时。

3)设备利用率=设备使用总机时数/设备额定机时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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